商品房

借名购房及借名登记中的物权变动

基于各种特殊原因,借名购房及不动产借名登记在我国并非少见现象,由此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所购房屋的物权归属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予以回应。实践中所谓的“借名购房”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出名人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合同的订立及不动产登记等事务皆由借名人办理...

借名登记引发的房屋权属认定问题探讨

由于借名登记现象的存在,房屋产权在归属上出现了形式和实质的区分,产生了形式产权和实质产权的错位现象。本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76个一审民事判决的考察,分别从国家政策、举证规则、裁判统一性、裁判社会效果等不同层面逐一分析现有裁判的缺漏,提出应当及时关注和准确适用国家政策规定,合理设定举证规则和证明标准,兼顾房屋买卖行为和借名登记行为的效力关联,通过准用委托合同规定促进裁判统一,实现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的良好社会效果...

京高法发[2014]489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

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房屋买卖交付而未登记的法律效果分析

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大量房屋买卖,尤其是住房的买卖,在履行合同时首先会发生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占有,而后才办理房屋过户的登记手续的情形...

三联单房屋再转让法律与实务

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及其转让行为。由于这些房屋的转让人通常都持有一张取得房屋时支付对价的“三联单”收据,故称其为“三联单”房屋。...

有争议||最高院:开发商到底能否以与买房人解除合同而对抗案外人就该房屋的执行?

涉案房产之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依法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

一房多卖时占有与合同网签备案哪个优先-评浙江高院房地产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当前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断规范化,实践中遇到的登记案例让一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浮上水面房屋...

借名购房及借名登记中的物权变动

基于各种特殊原因,借名购房及不动产借名登记在我国并非少见现象,由此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所购房屋的物权归属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予以回应。...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

预告登记已失效。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

对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不应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或者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合同因解除条件成就而归于消灭时,已付房价款的返还、装修房屋所形成价值的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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