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留用地房屋买卖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的认定

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基本原则,相关买卖合同无效,这是处理此类纠纷案件的一般原则。但是在具体个案中,在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基本规定和精神不相冲突的情形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实际生活中,农村房屋的买卖是有买卖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并进行交付,当然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的开发商的房屋关系不同,其买卖之间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非农户口者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同效力问题

法院认为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且买房人已经实际占有了该房屋或者再次出售给另外一个非农户籍者,合同虽被确认无效,但是房屋实际占有人不负返还的责任。...

因开发商原因解除预售合同则由开发商偿还银行贷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时,当然可由贷款的实际收取方即开发商直接将购房贷款返还银行,并直接向银行承担购房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

《补充意见》针对留用土地出让方式、公开出让前期报批程序、出让资金的核拨等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项目受让主体,必须由村级集体组织(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统一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在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依法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留用地管理政策:萧山区完善村级留用地管理政策

留用地管理政策对不同土地性质村级留用地的开发模式进行了严格的界定,首次增加了委托开发模式和货币化开发模式,要求按照“宜商则商、宜居则居、宜工则工”的原则进行开发。...

国有土地合法开发有三证 村留用地不是小产权房

2009年6月出台的新政,规定新出让地块的合作开发项目在建成后,合作方所持有的房产,可以按照规划批建的最小产权单元分割转让和销售。这意味着如果规划批建最小产权单位是单套,那就是可以办出“单套产权”。...

一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但法律并不限制对私有房屋的买卖,农村村民出卖自住房屋法律并未禁止。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人。只是宅基地具有特殊性,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法律对其转让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果转让,必须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同时必须先行到政府部门依法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接受转让的村民不需要为宅基地使用权支付任何价款给付对方村民。...

余杭“土地换房产” 村留项目可像商品房销售

村级留用地土地换房产项目可预售部分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预售资金时,应先报镇街、开发区与村(社区)审核同意。这就意味着这部分村留用地项目,将跟普通商品房项目一样,可以名正言顺地申领预售证,并正式纳入商品房买卖的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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