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热点

北京三部门明确受“3·17”新政影响交易违约不担责

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门明确,因“3·17新政”影响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司法拍卖房产纳入限购范围

将住建部门对竞拍人购房资格审查纳入本市司法竞拍流程。法院竞拍房产为纳入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竞拍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要求竞拍家庭或个人符合本市限购政策。...

私文书证之证明力认定

司法实践中关于书证认定的难点主要在于私文书证,被告否认签章真实性时由使用私文书证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私文书证提出方的主张进行抗辩应对抗辩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限购限贷背景下房屋买卖纠纷的主要裁判观点

限购限贷政策出台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买方属于限购限贷对象致使房屋无法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的,并不免除买方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北京稳控楼市18天10项政策全面封堵炒房空隙

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买住宅平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

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入额后应当办理案件,包括独任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作为承办法官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

各级人民法院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后,必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也不得以口头指示、旁听合议、文书送阅等方式变相审批案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唯一住房若干问题的通知

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在满足规定条件下,可以执行。执行唯一住房时,需要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生活保障的,可优先选择房屋置换的方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对外担保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为股东担保但无股东会决议,即使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且加盖公章,法院也可能判决合同无效、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合乎情理的裁判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

法律应当以情理作为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法律的内容和价值追求要尽可能地符合和体现情理的要求,情理要融于法的价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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