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

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借名购房,顾名思义,即是购房人作为实际出资人购买房屋,登记于他人名下,但所有权仍属于出资人的情形。...

借名买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借名买房”通常发生在熟人或者亲人之间,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归属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工程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若千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合同。...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的规避和对策

随着施工企业经营开发的力度加大,中标项目越来越多。但是,企业的资源增长速度将无法满足经营开发的需要。企业必然将自身的资源用于重、难、险工程和对企业开拓市场有利的工程。再利用社会资源,把一些一般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工程的增多,分包合同纠纷风险也增大,给企业持续、健康和科学发展带来很大风险。因此,对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的规避和采取有效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借名购房及借名登记中的物权变动

基于各种特殊原因,借名购房及不动产借名登记在我国并非少见现象,由此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所购房屋的物权归属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予以回应。实践中所谓的“借名购房”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出名人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合同的订立及不动产登记等事务皆由借名人办理...

借名登记引发的房屋权属认定问题探讨

由于借名登记现象的存在,房屋产权在归属上出现了形式和实质的区分,产生了形式产权和实质产权的错位现象。本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76个一审民事判决的考察,分别从国家政策、举证规则、裁判统一性、裁判社会效果等不同层面逐一分析现有裁判的缺漏,提出应当及时关注和准确适用国家政策规定,合理设定举证规则和证明标准,兼顾房屋买卖行为和借名登记行为的效力关联,通过准用委托合同规定促进裁判统一,实现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的良好社会效果...

京高法发[2014]489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

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房屋买卖交付而未登记的法律效果分析

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大量房屋买卖,尤其是住房的买卖,在履行合同时首先会发生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占有,而后才办理房屋过户的登记手续的情形...

三联单房屋再转让法律与实务

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及其转让行为。由于这些房屋的转让人通常都持有一张取得房屋时支付对价的“三联单”收据,故称其为“三联单”房屋。...

有争议||最高院:开发商到底能否以与买房人解除合同而对抗案外人就该房屋的执行?

涉案房产之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依法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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