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绍松资深房地产律师专家网 > 时事热点

中国房地产专家揭秘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出台思路

信息来源: 中国房地产律师网   文章编辑:Hely  发布时间:2017-08-08 16:43:50  

北京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自住房改为共有产权住房。而早在2014年4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北京也成为继江苏淮安、上海之后,国内第三个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专门文件的城市,而国外诸如英国、新加坡更是早有类似的尝试。

相对以往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两个亮点,其一,非北京户籍的“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达到了30%。其二,在转让规则上,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综合来看,北京市这次推出的“共有产权房”其实是具有一定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其最大的特点是政府和购买人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并在转让、出租等方面相对于一般商品房有一定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末,北京常住外来人口807.5万人,5年以上纳税人口未知。而今年四月份北京发布的规划,未来五年自住型商品房将供地1020公顷,拟建25万套房,也就是说,新北京人是每年1.5万套。即使满足条件共有产权住房的人口没有800万,可是这个数据,也会让人忧虑是否满足条件也难以买到共有产权住房,这个政策效果是否显著?

对此,赖绍松认为:

1.北京刚刚发布的共有产权房的政策,是一个好政策,这样的政策既没有打破商品房的定价。

2.不能认为800万流动人口都是没房住的。住房供给除了增量,还有巨大的存量。这些存量不光是可以居住,还可以买卖。现在我们在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方面控制得太厉害了。不是没地,是拿地不盖房,这些问题是规划思路上的问题,它不是建设部门的事情,是规划部门的事情。

3.即使房价下跌的城市也可以推广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房价上涨下跌没有关系。

4.共有产权房应该说是房改方案之后在产权制度上的又一个创新,比别的创造都要好。它的创新是各方受益,没有失败者。我把共有产权房当做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可以把共有产权房当成是北京的供给侧改革迈出的一步。

5.共有产权房会面临两方面风险:道德风险和继承权问题。

6.限购只是解决一时,只是把需求压住了,同时供应量需要扩大,不能老限购下去。

……

目前,北京今年4月份有一个未来五年的供地计划,自住房层面,未来五年提供25万套,那平均每年5万套,那这样的话,新北京人是30%,这样算的话是一年1.5万套的供给。而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年底统计的是北京人口差不多有2100多万,接近2200万,然后常住人口流动是800万,那满足共有产权房条件的也未知,但尽管如此,怎么看待这几十几百万的需求和1.5万套房的供给?对这个问题,孟晓苏认为:

我们不能认为800万流动人口都是没房住的。住房供给除了增量,还有巨大的存量。这些存量不光是可以居住,还可以买卖。我觉得北京根据自己的能力制定计划是对的。总体上我觉得地方政府应该把计划再往前定。因为在限购状态下,市场的反应是畸形的、被扭曲的,如果按照真实的市场情况来供应的话,计划数据恐怕要比现在的数据大一些。

有关共有产权房除了道德方面的风险,是否还有其他风险?赖绍松认为,继承权方面可能会有问题。如果老人去世,子女继承的也只能是属于他家里面的这部分产权,不能够继承政府的产权。这个时候,住是没问题的,中国有完整的产权制度,当然他仍然是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但是如果当他富裕起来了,政府认为他不该再享受共有产权房了,那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可能就要求他把房子买走,政府就不再给他继续背着这一部分了。香港出现了网络经济产生的一些富豪,他们原来就是住40平米居屋的,现在还继续享受,最后怎么办?香港政府按照一定价格让他们退出了。未来我也相信,住共有产权房的人里面会出现一些成功的人,比如创业者等等,那时候按照这个思路处理就好办了。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服务热线

13681086635/400-650-5090